公众号内容引用、修改网络图片或他人商标是否构成侵权?

来源:宝安日报 2022-02-08 09:13:34

桃桃(化名)是宝安一所学校公众号的负责人,学校承载教书育人的责任,让她对公众号内容,尤其是知识产权方面的问题尤为谨慎,同时公众号内容又要生动活泼吸引学生,难免要用到一些网络图片,或在具体语境中对著名商标进行化用。那么在公众号引用、修改网络图片或他人商标,是否构成侵权,引用、修改时需要做哪些注释呢?

据广东深宝律师事务所彭建洲律师介绍,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,著作权的合理使用需要满足:使用目的非商业;不恶意改编;另注明作者姓名、名称、作品出处。此外,著作权13种合理使用情形中第2种与桃桃遇到的情形相符:为介绍、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个问题,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。

因此,桃桃在学校公众号中引用、改编商标一般不构成商标侵权,因为该行为没有给商标权人造成实质损害,也不是借助商标权人的商标推广自身的商品。而引用网络图片的行为只要不恶意改编、注明图片出处,且非出于商业目的,通常也不构成侵权。(记者 罗慧怡)

关键词: 公众号 网络图片 知识产权 著作权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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